2021年3月24日,巴州居民姚某报警称:2021年3月22日,姚某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时农业银行信贷专员,询问姚某是否需要贷款,姚某同意贷款后对方添加姚某微信账号,询问姚某是否需要贷款,姚某同意贷款后对方添加姚某微信账号,通过微信进行联系后,随后对方以姚某征信有问题,需要刷流水、支付保证金为由,让姚某通过手机银行向指定账户转账19737元。转账后对方称其信用分不足,让姚某继续转账,姚某发现被骗。损失金额:19737元
案件特点:
1、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的个人购物信息,获得受害人的名字、手机号、购买商品、日期、地址等相关信息。
2、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以信用积分不足,需要刷流水、支付保证金为由,让受害人刷流水提高信用积分,然后向对方转账认证。因为“客服”有受害人的详细购物信息,所以轻易获得了受害人的信任。
3、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款,并称费用会如数奉还。
博湖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来电的客服人员,尤其当涉及金钱时务必提高警惕。
2、第一时间通过电商或者快递公司的官方客服平台进行咨询确认,不要轻信其它方式与你联系的“客服”,切勿私下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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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