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蔺某被网络诈骗(网络贷款类)
发布时间:2021-03-25

    2021年3月23日,巴州居民蔺某报警称:2021年3月20日,蔺某在网上搜索小额贷款时,在一个网页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后,接到陌生电话让蔺某加QQ好友并下载“闪电贷”的APP。蔺某下载注册后申请贷款5万元,等提现的时候,对方告知蔺某输入的银行卡号有误,银行卡已被冻结需要2.5万元认证。蔺某从自己的银行卡里给对方转账2.5万元,随后对方告知认证失败,需要再转2.5万元,蔺某发现自己被骗随即报警。损失金额2.5万元。

    案件特点:

    1、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的个人购物信息,获得受害人的名字、手机号、购买商品、日期、地址等相关信息。

    2、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以操作失误银行卡号码输入错误银行卡被冻结,因为需要解冻认证,所以要求受害人按照其要求操作取消,向对方转账认证。因为“客服”有受害人的详细购物信息,所以轻易获得了受害人的信任。

    3、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款,并称费用会如数奉还。

    博湖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来电的客服人员,尤其当涉及金钱时务必提高警惕。

    2、第一时间通过电商或者快递公司的官方客服平台进行咨询确认,不要轻信其它方式与你联系的“客服”,切勿私下转账汇款。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

公告
一、本平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由相关公安机关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予以公开。若当事人对相关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公布公安机关书面申请更正或撤销。
二、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不得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非法使用本平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经许可,任何网站不得建立与本平台的链接,不得建立本平台的镜像(包括局部和全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平台的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平台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博湖县公安局版权所有 © 2019-2020
汇网通达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