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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王某被网络诈骗(网络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9-06

20210904日,巴州居民王某报警称:20218251154分,有陌生人添加王某微信,后对方将王某拉入了一个企业微信群内,群内有人给王某推荐兼职刷单赚钱。王某按照对方在群内发布关注抖音账号、点赞短视频进行做任务,对方通过支付宝给王某发送十几元钱的佣金,随后对方让王某下载钉传”APP进行刷单,王某根据对方的要求进入钉传APP内的探索界面注册账号登录了中信竞猜网站内。在该网站内王某根据导师的要求购买,就在王某提现时导师告诉说任务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充值完成任务,于是王某陆续充值了5笔,共是76000元,操作完之后对方告诉王某任务没有完成,还需要继续刷单,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76000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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