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9日17时48分,巴州居民来某报警称:于2021年08月09日,陌生人添加来某微信好友,随后将来某拉入一企业微信群,群内人员发布刷单返利信息,来某按照派单要求关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后,对方给来某返利2元,随后派单员在该微信群内给来某链接,让来某点击链接下载名为“抖客云”APP,来某按照要求下载并登录账号,随后对方让来某在该APP内进入操作买大小,来某先后向该平台内充值97776元,随后来某刷单后提现时,派单员称来某操作失误,需要再次充值后完成刷单任务才可以提现,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97776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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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