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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钱某被网络诈骗案(网络购物类)
发布时间:2021-08-22

2021818日,巴州居民钱某报警称:20218181622接到香港电话,对方问是否在网上购物过,对方称买的东西在路途中损坏,要给钱某理赔300元,让钱某下载TalkLine(即构会议),在TalkLine中进入对方提供的会议后,开启屏幕共享,按照对方的操作先在支付宝的备用金提现500元,对方称是给钱某退的钱,之后以钱志辉多提现为由,恶意套取资金,开通了一个资金通道,如果不关闭的话会产生滞纳金、违约金、利息,对方让钱某在微粒贷贷款2万元,并转账给对方,随后对方继续让钱某在微粒贷贷款,钱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损失金额20200元。

案件特点:

一、谎称其货品为物品或海关罚没物品,要求网民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押金、定金;

二、谎称网民下订单时卡单,要求网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订单;

三、谎称支付系统正在维护,要求网民直接将钱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四、谎称购物网站系统故障,要求网民重新支付;

五、谎称网店正在搞促销、抽奖活动,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等;

六、网民在网购飞机票时,嫌疑人谎称网民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要求网民重新支付购票款;

七、谎称需要进行资质验证,要求网民支付验证资质费;

八、谎称店内无货,朋友的店里有货,于是推荐一个看似差不多的网址。

博湖警方提示:

1、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电脑定期杀毒。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不随便点击不明链接。

2、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

3、进行大额汇款或转账前要和对方本人亲自取得联系,如果暂时联系不上也要想方设法通过别的途径核实网上要求你转账一方的身份,不贸然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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