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1日,巴州居民邓某报警称:2021年3月21日6时许,邓某在家中收到女儿QQ发来的信息,称同学因为急性阑尾炎在医院做手术需要借钱,邓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扫码给对方转了三笔合计5000元,当邓某准备向对方转第四笔钱时,经朋友提醒可能遇到诈骗,邓某向女儿核实发现QQ被盗,发现被骗后报警。损失金额:5000元。
案件特点:
1、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的个人购物信息,获得受害人的名字、手机号、购买商品、日期、地址等相关信息。
2、通过微信、qq自称同学或朋友生病住院需要借钱,以生病紧急需交钱做手术,因为是被害人熟人且生病紧急,所以按照对方要求转钱。因为“熟人”有受害人的详细信息,所以轻易获得了受害人的信任。
3、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款,并称费用会如数奉还。
博湖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加好友自称熟人的qq、微信,尤其当涉及金钱时务必提高警惕。
2、第一时间通过电商或者快递公司的官方客服平台进行咨询确认,不要轻信其它方式与你联系的“客服”,切勿私下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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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