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王某被网络诈骗(网络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8-06

202185日,巴州居民王某报警称:2021730日,王某在刷抖音时看到一个推荐兼职的视频,其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了名为斗米APP,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和简历。对方让其添加一个QQ并,通过QQ给其发送了一个二维码让其通过浏览器下载名为“YAGO”APP。后对方让其使用该账号在购物页面内的“Buy有货模块登录并做任务,王某按照对方要求完成任务,并成功提现了29.7元。后对方告知其需要充值500元才可以进行刷单。王某通过手机APP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充值1000元成功后开始做任务,其在做任务时,对方先后以需补差价后再进行刷单,且每天刷够80单才能提现为由,让王某先后6次向对方提供给的银行转账13184元,后提现时,一直未到帐,发现被骗,共计被骗13184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

 

公告
一、本平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由相关公安机关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予以公开。若当事人对相关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公布公安机关书面申请更正或撤销。
二、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不得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非法使用本平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经许可,任何网站不得建立与本平台的链接,不得建立本平台的镜像(包括局部和全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平台的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平台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博湖县公安局版权所有 © 2019-2020
汇网通达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