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巴州居民赛某报警称:2021年8月1日中午,赛某在手机百度搜索网上贷款并点击进入网址后填写注册了个人资料,随后收到一条归属地为越南的短信,短信内容中有微信号码,赛某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给赛某发送了一个链接,赛某点击链接并下载了注册了企业微信,随后客服询问赛某是否需要贷款,并以核实身份为由获得赛某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要求赛某银行卡内要有贷款额度的30%或者50%的存款证明赛某有还款能力,对方就通过微信跟赛某发送语音聊天骗取手机短信验证码,赛某卡上3000元被转走,后对方又以贷款需要刷银行卡流水为由,继续给要求转账5000元钱,赛某没有转账,要求对方把3000元钱退还,发现对方已经把赛某微信踢出企业微信群,才发现被骗。损失价值3000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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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