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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包某被网络诈骗(虚假贷款类)
发布时间:2021-03-20

    2021年3月18日,巴州居民包某报警称:2021年2月21日,包某在库尔勒市某旅社内使用手机看“快手”短视频时看到一条贷款视频,包某向该视频发布者留言称需要贷款,后对方向包某发了一条贷款短信,包某根据短信内容添加对方微信为好友,后对方在微信称需要刷银行流水让包某将钱转至自己的建设银行卡内,包某将钱转至自己建设银行卡后对方向包某索要了银行卡号、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后包某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9890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下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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