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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博湖县马某被网络诈骗案(网络刷单类诈骗)
发布时间:2021-03-06

  202121612时许,我大队接博湖县城镇居民马某报案称:2021212日,其在微博上看到“零元换购化妆品”的广告,后附一条微信号。马某添加微信后,此接待员又将马某拉至微信群内,向其介绍关注公众号发截图拿红包,后接待员又向马某介绍“掌上有赞”APP,马某下载注册登录后,其中有一个“有赞接待=郑某”向马某推荐“金牌导师-赵某”,后由“金牌导师-赵某”要求马某将之前用微信添加的接待员和群里全部删除,之后向马某介绍,进入万众国际游戏大厅、注册、登录账号后,在彩票一栏进行下注、开奖。由“有赞接待”给马某发送充值账号,马某向其发送的账号转账后,在万众国际游戏大厅中的余额处可以看到其充值的金额,由“金牌导师-赵某”指导马某下注。马某在充值下注前两笔的时候,均可以将余额提现至自己的银行卡中,从第三笔下注开始,“金牌导师-赵某”就以马某做的是联单任务为由,禁止马某提现,在马某充值下注到第七笔金额的时候,“金牌导师-赵某”又以马某下注错误为由,告诉马某要重新做任务,马某又将任务重新做了一遍后申请提现,“金牌导师-赵某”又以缴纳保证金、交纳提现通道费等种种理要求其转账转账,马某共计损失337177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说好佣金结算日结几百不等,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作案手段:骗子都是通过QQ,QQ邮件、微信等平台发布广告招聘,用“在家办公”“轻松”“高收入”等词汇,来吸引目标,当受害人开始工作时,会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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