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巴州居民陈某报警称:2021年3月1日,陈某通过“趣约会”认识一自称名叫“林煜”的陌生男性,后双方互加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联系逐渐发展为恋爱关系,2021年3月14日,“林煜”称其在一款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理财平台投资黄金,让陈某一起在该平台参与投资,随后陈某根据“林煜”提供网站链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后,按照要求充值并操作,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该平台充值3笔总计22000元,随后进行提现时平台客服称给陈某账户内多充值了15000元,需要陈某将15000元补齐即可进行提现,随后陈某再次向该平台内充值5000元,充值后该平台无法登录,发现自己被骗。共计损失约27000元。
案件特点:1、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先通过QQ、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添加好友,在网上跟受害人交朋友,套近乎拉近关系。
博湖警方提示:
1、网上交友须谨慎,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资金往来,以免被骗;
2、不要点击陌生人发过来的网络链接以及二维码,以免被钓鱼;
3、不要相信所谓的投资理财等高回报诱惑,以免血本无归,“竹篮打水一场空”!更不要以身犯险,走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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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