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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杨某被网络诈骗(网络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7-23

2021年72219时,巴州居民杨某报警称:2021年721日其在快手APP上看到他人发布的兼职刷单赚钱的网址(m.102883.com)信息其便点击注册后通过QQ号码(1527094031)与对方联系进行刷单,当时其通过刷单提现628元后便相信了对方,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2919元进行充值刷单,当其要进行提现时,对方称其有一单未完成不能够提现,7月22日其继续与对方联系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9565元充值完成刷单进行提现时,对方以其延迟订单时间为由让其重新注册账号进行刷单,随后发现被骗,损失价值:32677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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