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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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7日18时许,吴某、刘某、王某等人驾驶小轿车在博湖县博斯腾湖西南小湖区游玩时,吴某、刘某、王某将该湖区承包负责人郑某的7.35公斤鲫鱼秘密窃取。1月17日博湖县公安局博斯腾湖派出所已受理为治安案件调查处理。1月21日博湖县公安局依法对涉案人员吴某、刘某、王某三人做出行政处罚裁决。
博湖县公安局博斯腾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