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8日,巴州居民张某报警称:2021年07月06日21时,一陌生人在支付宝上添加张某为好友,称张某之前办理的贷款额度已审批,现进行放款操作,张某按照对方要求将本人交通银行卡密码及验证码提供给对方,对方以验证还款为由,要张某向卡内存入15000元,后称放款需做银行卡流水,张某发现被骗,遂报警。损失金额:15000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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