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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胡某被诈骗案(冒充公检法类)
发布时间:2021-07-03

    2021年7月1日,巴州居民胡某报警称:2021年7月1日08时24分,其接到一个自称是库尔勒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其银行卡涉及北京的一起诈骗案件,涉嫌洗钱,需要让其前往北京接受调查,洪某信以为真,告诉对方其在家暂时无法前往北京接受调查,随后对方让其添加QQ号,一自称是北京公安局的民警给其发送视频语音,并询问其名下银行卡信息,洪某将短信验证码告诉对方后,发现银行卡内17500元被转走,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17500元。

 案件特点:

       不法分子首先利用公检法的威信力来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使用前期准备好的真实个人资料砸向被害人;被害者往往在恐惧的心理下被骗子操纵,严重的甚至四处借钱以证自己的清白。

博湖警方提醒:

      1、诈骗电话主叫号码大多从境外转入,回拨后对方一般是关机或呼叫转移,居民如果发现有此类型号码打入一律挂掉并设置黑名单。

      2诈骗分子会要求被害人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在网上与其进行联系,在对话过程中还会出示各种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迷惑、恐吓受害人。如有上述情形,请居民立即挂断并将其拉入黑名单。

      3诈骗分子在整个诈骗过程中会一直用手机与被害人通话,并不让被害人挂断电话;如果是QQ等联系还会要求一直保持视频聊天状态,并会以保密为由,让被害人不能联系任何人。居民通话时遇到这类情况可以直接挂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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