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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李某被诈骗案(投资理财类)
发布时间:2021-06-09

        2021年6月8日12时01分,巴州居民报案人李报案称:自己在2021年4月22日10时22分,接到四川成都13402881447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华泰证券”客服,让其添加微信号码hhw06868,之后对方将其拉入一个企业微信群组“智国研习社”,微信群内讲解虚拟货币和股票投资理财,对方让其下载“NOVA”投资理财APP,陆续转账7次,直至6月8日上午发现APP无法登录,意识到被骗,损失金额:125843元。

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会介绍一个投资平台、让其自行在平台上投资,利用受害人没有防范的心理开始用高回报、高利润来引诱取得受害人信任并且在该平台上能够看到自己的投资金额,实时监控。

2、嫌疑人通过后台操作,待钱到手后,谎称“账户异常”、“爆仓”等情况致使投资人血本无归或直接拉黑。

博湖警方提示

1、网上交友须谨慎,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资金往来,以免被骗;

2、不要点击陌生人发过来的网络链接以及二维码,以免被钓鱼;

3、不要相信所谓的投资理财等高回报诱惑,以免血本无归,“竹篮打水一场空”!更不要以身犯险,走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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