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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曾某被网络诈骗(虚假投资理财)
发布时间:2021-06-05

    2021年6月3日,巴州居民曾某(女,汉族,51岁,大专文化程度,职业:会计事务所退休职工)报警称:2021年4月15日11时许,有一陌生人添加曾某微信,对方自称是通过“珍爱网”添加的曾某微信,在微信聊天过程,对方称在证券公司工作,最近在一个投资理财平台赚了很多钱,曾某信以为真,2021年5月28日,曾某通过对方发生的二维码下载了“kuconin”的APP,在对方的指导下注册了个人账号,并按照要求向平台内充值了50000元钱,最终资金全部亏损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损失金额:50000元。

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会介绍一个投资平台、让其自行在平台上投资,利用受害人没有防范的心理开始用高回报、高利润来引诱取得受害人信任并且在该平台上能够看到自己的投资金额,实时监控。

2、嫌疑人通过后台操作,待钱到手后,谎称“账户异常”、“爆仓”等情况致使投资人血本无归或直接拉黑。

博湖警方提示:

1、网上交友须谨慎,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资金往来,以免被骗;

2、不要点击陌生人发过来的网络链接以及二维码,以免被钓鱼;

3、不要相信所谓的投资理财等高回报诱惑,以免血本无归,“竹篮打水一场空”!更不要以身犯险,走入犯罪的深渊。

博湖警方提示:

1、对于交友平台上认识的网友不要投入过多感情和给予过多信任,谨记防人之心不可无。

2、不要轻信网友口中的“投资”“赌博”“挣钱”,对“跨国”“博彩软件”“投资平台”“系统漏洞”等关键词,要提高警惕。

3、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发现疑似骗局的苗头,应立即止损,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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