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余某被网络诈骗(网络贷款类)
发布时间:2021-03-13

2021311日,巴州居民余某报警称:20213913时许,余某通过手机浏览器下载360借条”贷款软件,注册后申请贷款未能通过,后接到一陌生电话:85259480375,称自己为华锐贷款软件客服,并让余某添加对方企业QQ号,对方提供“华锐”贷款软件的下载二维码,余某下载注册并申请贷款,但平台显示未能成功提现,余某联系客服时对方称余某银行卡账户存在骗贷被银监会冻结,让余某交解冻费,余某信以为真,向对方提供的指定银行卡账户转账三笔共计3万余元,后对方要求余某继续转账,余某发现被骗。损失价值:3万余元。

案件特点:骗子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思想,诱导其下载APP,受害人注册并按照指示操作后,后台会显示无法提现,又掌握受害人害怕账户司法冻结的心理,要求受害人转款。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接到办理贷款、信用卡的短信或电话时不予理睬或者直接挂断,不要给犯罪嫌疑人有任何可乘之机。

2、需要办理贷款,可直接去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3、相关司法部门不会以解冻为由索要相关费用。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

 

公告
一、本平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由相关公安机关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予以公开。若当事人对相关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公布公安机关书面申请更正或撤销。
二、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不得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非法使用本平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经许可,任何网站不得建立与本平台的链接,不得建立本平台的镜像(包括局部和全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平台的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平台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博湖县公安局版权所有 © 2019-2020
汇网通达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