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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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0日22时35分许,赛某酒后驾驶新M****号赤兔马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博湖县塔温觉肯乡克村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赛某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于当日4时许将赛某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目前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博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