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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杨某被网络诈骗(网络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5-31

202144日巴州居民杨某报警称: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王转发的二维码:内容为免费领取心心相印纸箱并且还有仓库出货单),杨某信以为真,就扫描了二维码,根据对方提示转发朋友圈,并发截图给对方,之后杨某被拉进一个微信群里,群里称完成任务的可以再送一箱,杨某看到群里有人发到账截图就信以为真,也根据提示扫描了二维码,并关注了一个二维码名叫“科信拓百货”的公众号下载了名为“非生活”的APP,后开始刷单,经过几次小额刷单成功后,对方给杨某发了一单6万元的单子,并对方告诉受害人这笔单子还有一笔附加的4万元单子,需要继续支付4万元,才能提现,杨某先后转账给对方10万元,后杨某发现被骗,遂报警,共损失金额:100000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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