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巴州居民姬某报警称:2021年5月29日15时48分许,姬某接到广东深圳的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支付宝”工作人员,称依照银监会最新规定,姬某支付宝使用身份可以由学生转为成人,其听后表示同意,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华为云会议APP,根据对方提供房间号进入聊天室和对方语音联系,被对方以核验征信是否合格为由先后在支付宝借呗、微粒贷借钱借款,并分三次向对方汇款共31792.46元,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31792.46元。
案件特点:
1、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的个人购物信息,获得受害人的名字、手机号、购买商品、日期、地址等相关信息。
2、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以信用积分不足,需要刷流水、支付保证金为由,让受害人刷流水提高信用积分,然后向对方转账认证。因为“客服”有受害人的详细购物信息,所以轻易获得了受害人的信任。
3、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款,并称费用会如数奉还。
博湖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来电的客服人员,尤其当涉及金钱时务必提高警惕。
2、第一时间通过电商或者快递公司的官方客服平台进行咨询确认,不要轻信其它方式与你联系的“客服”,切勿私下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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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