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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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二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二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