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1日20时许,我对民警接被害人范某报案称:2020年7月购买的3400困苜蓿便放置养殖场马圈东侧,2021年4月25日23时许,2021年4月25日23时范某前往养殖场时,发现自己的皮卡车被开走,便追赶过去,将皮卡车栏停之后范某发现雇佣的员工的儿子穆某驾驶皮卡车,车上装着220捆苜蓿,随后范某将皮卡车与苜蓿运回养殖场后,便清点其他物品时,发现丢失了400只鸽子,电动机1台,电缆线300米,5包孜然,马具等物品,范某自述丢失物品价值约2万余元,我队于2021年5月2日受案,我局于2021年5月2日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和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