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巴州居民王某报警称:2021年03月21日16时41分,王某QQ内收到陌生账号添加好友请求,添加之后对方发送兼职刷单工作内容,王某按照对方要求添加淘宝刷单员好友后,按照刷单要求在淘宝商城内,通过支付宝花呗付款,购买价值5329元的儿童书桌后,对方让王某立即确认收货商品,便要求进行退款,操作期间发现退款操作均为在借款平台内进行借款,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5329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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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