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巴州居民段某报警称:2021年4月16日11时53分,段某在家中收到一自称“民政局李某”的陌生微信(微信号:HJY_2006323HJY,昵称:孤)添加好友,段某看对方是库尔勒市民政局局长,验证通过了对方为好友,对方称亲戚急用钱需要过一笔账,对方给段某发了一张向段某银行账户转账25万元的截图,段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网银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14985元后发现被骗报警。损失金额: 14985元。
案件特点:
一、精准发信息:骗子通过不法渠道,盗取群众手机通讯录上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随后精准发送信息,导致最后出现“一人信息泄露,全单位遭殃”的悲催情况。
二、“暖心关怀”拉近距离:骗子用关心下属工作的口吻,让受害人“如沐春风”,感到受宠若惊,以为自己的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极大降低戒备之心。
三、借口信手拈来:正当受害人感觉与“领导”的关系已更进一步时,骗子顺势而为,提出各种各样的转账汇款借口,比如,亲戚借钱、上级领导要求转账、朋友急用等等。
四、尽快催促:骗子抓住受害人对领导敬畏、不敢质疑的心理,频繁使用“尽快”“马上”“立即”这些催促性的词语,营造紧张气氛的同时利用时间差降低受害人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博湖县警方提示:
1、凡是在QQ和微信中提及转账汇款的,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打电话核实;
2、自己的QQ和微信不要暴露太多具体信息,比如职业、住址、姓名等;
3、陌生人发来的文件,不要轻易打开,容易中盗号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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