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博湖县居民艾某报警称:2021年4月4日10时,艾某接到陌生电话(电话号码:02110106256)介绍网络贷款事宜,并添加对方提供的微信号码进行聊天,在对方诱导下在网上办贷款。艾某按照对方要求使用微信扫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京东金融”APP,在APP内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在对方诱导下在软件内操作办贷款步骤,对方称已经给艾某申请办贷款手续,操作完成之后APP上显示10万元人民币的虚拟额度,艾某信以为真。后对方又称贷款提现需要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打款,艾某便向对方提供6个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截止4月7日17时许,共转款6笔,共计被骗35899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下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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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