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在博斯腾湖扬水站码头渔船集中停靠地,渔民们早已将船只靠岸,并将渔网渔具收拾利落,着手开展修补、晾晒工作。这也标示着博斯腾湖正式进入长达112天的禁渔期。
为切实加强禁渔期管理,强化博斯腾湖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为博斯腾湖禁渔期。期间,博湖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对相关水域、市场和餐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并持续加大渔业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力度,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震慑作用和公益诉讼的生态保护功能,确保博斯腾湖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奋力实现“湖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近年来,博湖县公安局始终把侦查破案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禁渔期非法捕捞整治问题,全面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打击整治。此外,还结合“智慧新警务”,在传统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技防力量,并常态化组织人员巡查所负责河湖路段,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丰富完善巡湖手段,实现了智能巡湖与人工湖河的无缝对接。
进入禁渔期以来,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对辖区重点河流、水库采取“白+黑”“明察+暗访”检查相结合,通过流动巡查等方式,精准发力,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处罚不留情面。深入沿湖村组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普法宣讲等,向群众宣传禁渔相关法律知识,引导辖区群众知法守法。